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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报告须知
根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、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》、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现将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有关规定告知如下:
一、年度报告范围和时间:
凡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,均需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参加年报并公示。当年设立登记的,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。
二、年度报告程序:
凡需参加年报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,请登录合肥市工商局红盾网站http://www.hfaic.gov.cn,点击“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进行年报,或直接点击http://www.ahcredit.gov.cn进行年报。
首次参加年报的,应先进行“企业联络员注册”,再进行年报。
三、年度报告内容:
1、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:
(一)企业通信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等信息;
(二)企业开业、歇业、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;
(三)企业投资设立企业、购买股权信息;
(四)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,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、出资时间、出资方式等信息;
(五)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;
(六)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、网址等信息;
(七)企业从业人数、资产总额、负债总额、对外提供保证担保、所有者权益合计、营业总收入、主营业务收入、利润总额、净利润、纳税总额信息。
2、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包括:
(一)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;
(二)生产经营信息;
(三)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、网址等信息;
(四)联系方式等信息;
(五)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。
3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包括:
(一)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;
(二)生产经营信息;
(三)资产状况信息;
(四)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、网址等信息;
(五)联系方式信息;
(六)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。
四、未及时年度报告的后果:
按照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企业未按时公示年度报告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;满3年仍未年报的,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。
个体工商户未按时公示年度报告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标记为异常状态并对社会公示。
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时公示年度报告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社会公示。
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,有关信息将被政府部门、行业组织和银行等机构共享,并被全社会共知,将“一处违法,处处受限”,受到有关部门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,在政府采购、工程招投标、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者禁入,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,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。
五、年度报告管辖单位:
1、市工商局(沿河路111号) 65602648、65602657、 65602634
2、瑶海市场监管局(长江东路980号) 64696950
3、庐阳市场监管局(北二环庐阳公共卫生服务中心) 65539882
4、蜀山市场监管局(霍山路82号综合楼北3楼) 65191323
5、包河市场监管局(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内) 63358912
6、市场规范局(六安路221号) 65602742
9、高新市场监管局(望江西路860号高新管委会内) 65359696
10、经开市场监管局(叠嶂路7号) 63886138
11、新站市场监管局(文忠路999号新站管委会内) 65777250
12、巢开市场监管局(半汤大道传媒中心9楼) 82357393
13、肥东县市场监管局(石塘路 8号) 67727877
14、肥西县市场监管局(上派镇站前路) 68830311
15、长丰县市场监管局(水湖镇长丰路19号) 66671215
16、庐江县市场监管局(庐城镇周瑜大道388号) 82566617
17、巢湖市市场监管局(健康西路银屏路交口) 82189973